債務重組

IVA個人自願安排(債務重組)

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,個人自願安排 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IVA 債務重組) 是面臨破產之人仕的另一個選擇。 債務人須向其債權人提出償還債項建議,經過法庭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,並獲債權人通過其建議書,確保債務人的資產可獲妥善分派給債權人。

申請資格

  • 有較穩定收入而欠債超過月薪十多倍以上的債務人
  • 敏感職業而不能申請破產的債務人
  • IVA可重組以下之債務: 卡數|銀行私人貸款|財務公司貸款|”一筆清”高息貸款|儲蓄互助社貸款|學生資助貸款|稅項
申請程序 預計時間 (由提出申請日起計)
第1階段
債務人帶備有關債項及入息等資料進行IVA債務重組諮詢及分析,得到我們接納辦理後, 由代名人擬定還款建議書(當然,我們只接納有把握之申請,因為有部份的欠債情況實在不適合進行IVA債務重組,我們絕不會浪費閣下金錢及時間)我們亦會以豐富經驗平衡債權人及債務人利益,去編寫債務重組建議書,當中除了建議債項的每月還款額、期數、利率外,亦列明了申請人的生活所需開支;申請人的資產如自住物業、私家車、保險、退休金等亦會清楚交代。 第 1 日
進行宣誓,由代表律師將臨時命令申請書呈送法庭存檔 約 2 星期內
第2階段
法庭聆訊,頒佈IVA臨時命令 約 3 個月
刊登債權人會議通告(中英文報紙各一份) 約 3 個半月
舉行債權人會議 約 4 個月
第3階段
獲出席和投票的債權人或其代表以大多數通過決議(即佔出席及投票債權人所持債款總值75%以上),自願安排實行,每月依時繳交還款,再由代名人安排還款予債權人。

聯絡我們

請先電話預約,以讓本公司能為閣下作出詳細的分析。

版權所有 Law’s Accounting Co. 所有會計事務及法律事務, 均由香港專業註冊會計師及註冊律師代為辦理